小說:紀元1701作者:忠孝仁義禮智廉時間:2020-12-17 18:41:33
紀元1701
0012章磨刀霍霍向豬羊
與土人沖突的秋收之亂,讓全體移民感受到巨大的威脅,同時提高了莊不鳴的地位。最初的北海軍,是在缺吃缺穿無奈之下,不得不選送壯丁子弟為莊不鳴服役,以換取口糧衣被。這些早期移民經過顛沛流離,幾乎沒有幾個完整的家庭,更不用說家族了。因此本土傳統(tǒng)的宗族勢力在北海早期移民中是沒有的,也因此顯得整個移民團體關系松散。莊不鳴從第一批移民上船,就居中聯系,以自愿互助組方式建立了基本的人和人的交往渠道。經過在北海一年的生活,移民間的關系還算融洽,但是比起宗族血脈的天然信任,包括莊不鳴在內的所有人,仍然缺乏真正心中的信任和誠意。只是開拓辛勞,物力維艱,大伙把心思基本放在開荒活命,才沒有出現大的問題,各自辛勞過活而已。
莊不鳴竭力鼓吹財產私有制至上,那是因為他自己才是最大的財產擁有者,如果搞平均分配,那莊不鳴帶來的大批物資豈不被瓜分一空。以雇傭方式招募軍隊,更是為了看護自己的財產,但是武力保護不能解決根本問題。因此,尊重私有財產的全民公約被全體移民通過后,到了1702年金秋十月,北海各級行政機構推舉完成,正式結束軍管。同時推選的立法院和兩級法院正式辦公。莊不鳴指使軍方立法代表,自己第一天親自提出全民防疫法草案,第二天換一個人提出治安管理草案,第三天提出刑法草案,隨后民法、物權法、商法、繼承法、專利法、兵役法。。。。。。不到二十天提出五十多個立案,并且全部通過。莊不鳴用立法權為自己謀得極大的好處,掌握制定規(guī)則的權力,才是最大的財富。當然,對全體移民來說,這些法案的確立,給了大家明確的行為準則。尤其在行政和司法過程的公開化,徹底摒棄了中國傳統(tǒng)的暗箱操作。
北海的行政、立法、司法,其核心并非民主,而是利益制衡。北海初期的立法,幾乎是在莊不鳴的獨斷專行下推行的,有些完全違背傳統(tǒng)觀念。如果按照民主表決,根本不可能獲得通過。
以繼承法為例:到了明清之際,基本的財產關系,是建立在宗族體系的基礎上。宗族中的大家長,在宗族具有極大的監(jiān)護權。宗族繼承分為宗祧繼承和財產繼承,宗是近祖之廟,祧是遠祖之廟,宗祧連稱則表示祖廟祭祀,其意義在于對祖宗血脈的延續(xù)。宗祧繼承通常采用嫡長繼承制,即使兄弟叔伯分家立戶,宗族的家長仍然是整個宗族的精神領袖。財產繼承包括被繼承人的財產、債權和債務,所謂“人死債不爛”就是這個意思。諸子繼承時采用諸子平分原則,女子沒有繼承權,外嫁的本宗女子歸于外姓,自然沒有繼承權,嫁入本宗的外姓女子則歸入夫家,也沒有獨立的財產權。即使丈夫死亡,妻也沒有權利繼承丈夫的財產,只能轉入新家長-通常是長子-的名下得到供養(yǎng)。特殊情況下,婦女可以zhan有夫或子留下的財產,但是一旦改嫁外姓,則失去這項財產權。
莊不鳴新推出的繼承法,則完全基于私有財產權,徹底拋開了宗法關系。按照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則,盡管沒有特別指出,但實際上默認了男女平等擁有私產的新標準。私有財產為個人所有,與家族、家庭均無關,除非發(fā)生財產交易或轉移,否則個人擁有私人財產的絕對處置權。這種私有權馬上帶來了繼承問題,莊不鳴極強硬的通過了長子繼承制。硬性規(guī)定,不論被繼承人是男是女,不論被繼承人是否有配偶或者其他子女,其私有財產完全由長子繼承。作為變通,允許繼承財產的長子分出不超過十分之一的遺產自主分配給其他家庭成員,長子擁有完全處置權,可以分,也可以不分。但是禁止分配超出十分之一以上的遺產,否則按照贈予的標準征稅。這種繼承法十分明確的規(guī)定了財產所有權的去向,尤其迫使長子外的其他子女離開家庭獨立生活,其目的就在于消滅形成大家族聚居的物質條件。長子占據幾乎所有遺產,容易形成金融資金在經濟活動中流動;被迫離開家族庇護的子女則必須磨練意志,學習生活技能。
這個繼承法是莊不鳴提出的法案中最遭非議的一個,但是因為執(zhí)行起來比較簡單,尤其在北海大家族形成之前,就徹底否定了宗法制,硬性打掉了宗族存在的基礎,所以屢遭非議,仍然被堅持下來。長子繼承中,不分嫡庶,這下子就否定了宗法制中的嫡妻。承認非婚生子的地位,私生長子不僅有繼承權,連社會地位都很高。這種繼承制度,使得民眾對男女交往和婚姻約束十分嚴格。因為只要生了長子,就有最高繼承權,哪還有大小老婆之分。長子的遺產獨占權迫使其他子女從小就做好獨立謀生的打算,任何企圖冒犯這個繼承法的行動,只會招致財產被法院判處沒收,人人雞飛蛋打。長子不見得是能力最強的,尤其這種繼承方式下,繼承財產的庸碌之輩很多,能夠長保富貴的家族寥寥無幾。但是憑借才能和毅力,很多非長子女獲得了更多外出見識的機會,他們自己很快打拼出自己的家族,從社會底層迸發(fā)出強大的競爭力。這個繼承法默許男女平等,在沒有長子的情況下,長女也開始擁有繼承權。
北海治下,占據社會主要地位的大多是這種小家族,另外就是在經濟方面占據絕對優(yōu)勢的壟斷財團。北海立法的目標,就是破除宗族、家族、部族中的人身依附,由行政機構直接和每個人打交道。雖然沒有采用傳統(tǒng)的戶籍制度,但是通過移民登記和推廣醫(yī)療保險,已經在部分功能方面,取得了戶籍管理的作用,移民登記可以統(tǒng)計人口來源的大頭,醫(yī)療保險則可以補充生老病死的人口差額。在北海,在進行移民登記和辦理醫(yī)療保險憑證之后,自由務工從業(yè),發(fā)生財產交易,則由稅務人員收稅。管理層次少,管理過程簡化,行政人員直接與民眾交流,效率比較高,因此減少了行政人員數量和行政開支,貪墨在北海很難不被發(fā)現。
得到許可進入北海捕魚的土人,接受了繳納十分之一實物稅的條件,在秋汛之后大批捕撈鮭魚。移民們只是原來沒有這種捕撈經驗,只要跟著土人看幾次,很快就掌握了捕捉鮭魚的技巧。移民們欠缺的經驗得到土人彌補,相比土人的簡陋捕魚工具,北海能夠提供的漁具優(yōu)秀得多,一旦掌握鮭魚的活動規(guī)律,移民們后來居上,捕捉的數量和速度,反而遠超土人。到后來,移民做老板,做大工,土人反倒給移民打下手,移民用口糧支付土人的勞動,土人一批批成為被雇傭者。
對移民來說,土人的薪水實在很便宜,用微不足道的口糧就讓土人感激不盡。對土人來說,以往漁獵為生,饑一頓飽一頓,到了入秋還要和猛獸搏殺,爭奪獵物,即便在魚獲最豐富的季節(jié),因為缺乏加工儲存能力,只能盡量多吃,到了冬季,依舊缺吃少穿,很多人沒能度過漫長的冬季,凍餓而死,即使到了春季,在草木生長之前,仍舊難以活命。
現在根據北海法律,移民們和受雇的土人簽訂契約,土人受雇,參與捕魚,狩獵,從事漁產品加工和皮貨加工,移民用口糧支付土人的勞作。沒多久,前來應募的土人越來越多,甚至有的小部族整個投奔。北海立法規(guī)定,如果作為外籍務工人員,需要交納十分之一的收入作為勞務稅;而且不能在標津城內居住,只能在白天打工,晚上城門關閉之前出城。如果愿意歸化為北海居民,則必須熟練掌握漢語口語,通過漢語口語等級考試;宣誓效忠北海,并且得到至少三個合法的北海移民作擔保,擔保者必須是漢人移民。土人成為歸化民后,最初五年需要每年為北海從事公共勞動服役四十五天,五年后與原來的移民完全平等,享受一切待遇,承擔同樣義務。
在北海長期務工的土人超過千人,接近了北海移民的數量,愿意歸化的也有百十個。土人們參與了幾乎所有的體力勞動,在城防工程中,移民們掌握技術,負責指導,檢驗質量,土人承擔了大量的土石方開采運輸加工,護城河的深挖疏浚,幾乎完全是土人的勞動成果,在入冬前,比預定計劃提前完成了城防基本建設。在土人的大力支持下,秋季兩個月的鮭魚捕撈量高達四百多噸,而且及時加工為熏魚、干魚、腌魚、魚罐頭,僅僅鮭魚的加工儲存量,就足以支持全部移民數年肉食之用。根據行營哨探處對務工土人的調查,除了在秋收之亂中,與移民結仇的十幾個部落遷移不知去向。還留在大山以東的土人部落,大約有一半壯丁前后來到北海務工,到了下雪之前,仍然有二百多土人壯丁滯留在城外,受雇于城內移民的各種店鋪工坊、伐木場、采石場、窯廠、磚瓦廠、煤礦。莊不鳴緊急調遣土木隊和筑路隊,在標津城外,過橋的河對岸農場,建立一個小型的木寨子作為衛(wèi)城。派遣第二旗隊和第三旗隊輪流駐扎,在衛(wèi)城修建木制的宿舍,供土人壯丁和他們的家屬居住,形制類似后世的排房,一家擠在三十多名米的小屋里面,廚房和廁所在外面公用。大雪封凍前,土人部落陸續(xù)南遷,遷移到南部和西南部靠海的岸邊,那里有的地方冬季不封凍,或者封凍期很短。
一系列的立法后,莊不鳴終于可以比較放心的投入最喜歡的軍事建設和工業(yè)建設。行營在取消軍管后,人力物力充足,逐步投入正規(guī)化的進程。首先取得成就的是哨探處,從前來務工和投靠的土人提供的零星情報,哨探處逐步描繪出大山以東的區(qū)域,基本摸清了這個區(qū)域土人部落的現狀。在秋收之亂后,大約有十幾個部落不見了,原來的居住地留下大量尸體和廢棄物,這些部落都參與了搶劫北海的行動。這些消失的部落原來是東部最強大的部落聯盟,他們的消失,給留下的小部落留出了大量的生活空間。很多小部落在北海打工,掙到部分過冬口糧后,就急急忙忙南下,搶過冬地盤去了。南下之中,部落間的大打出手層出不窮,有的小部落離開北海轄區(qū)沒多遠,就被埋伏在附近的其他部落大砍大殺,然后把口糧和其他過冬物資一掃而空。正因如此,才有自覺實力不行的土人滯留在北海,老老實實的接受雇傭和管理。后來被打敗逃難到北海的土人,就沒有早先留下的土人待遇好,來不及修建新的宿舍,后來的逃難土人只能住在臨時安置的草棚頂地窩子。其中的部分土人,在高薪招募下,干脆投靠北海軍方,成為最早的外籍雇傭軍,有的作為哨探處雇傭的向導和間諜,有的組成裝備大刀長矛的格斗隊,充當北海軍的炮灰肉盾。
在行營的布置策劃下,三支旗隊和獨立炮兵隊做好了入冬作戰(zhàn)的預案。既然摸清了日高山脈以東的局勢,正好趁著大多數部落遷移逃走,大山以東處于實力真空狀態(tài)的時候發(fā)起突然襲擊。北海軍在入冬后,封凍前大舉發(fā)兵,趁土人部落剩余部落爭斗不休,互相削弱,加之集中越冬,容易根除。憑借充足的糧食給養(yǎng)儲備,加上保暖被服的優(yōu)勢,連續(xù)發(fā)起掃蕩,把土人部落從日高山脈以東徹底清除。冬季的土人部落,幾乎全部集中在從根室半島沿海往西的南部海岸,土人一向口糧儲備很少,必須依賴從沒有封凍的海岸撿拾魚蝦海蚌作為補充。而且因為南部海岸的很多地方是臨海濕地沼澤,地勢低下潮濕,適合人類居住的地點有限,北海方面的移民和軍隊對地理不熟,不好找到這些隱藏地點,不過土人各部落不知道在這里爭奪了多少年,對過冬地點的猜測,八九不離十。有了投靠的土人帶路,對土人各部落過冬地的突擊,肯定一次一個準。
針對即將發(fā)起的冬季攻勢,莊不鳴下令,行營各處聯合成立作戰(zhàn)預案聯絡組。哨探處派出大批精銳斥候,由土人配合,在即將發(fā)起攻擊前,在百多公里行軍道路上沿途設立路標,在合適的避風地預先建立小型營地,由獨立運輸隊負責,儲備部分口糧衣被和取暖燃料。土木隊和筑路隊抽調精兵強將,在履帶車和運輸隊的支持下,領導監(jiān)督土人勞工隊修整行軍道路,在沿途河流建立木橋和浮橋。行營勤務處除了準備作戰(zhàn)預案規(guī)定的常規(guī)物資,還要和北海行政部門協調物資調撥,組織民團承擔勞役運輸,準備冬季作戰(zhàn)需要的滑雪板和雪橇等特種裝備。兵器處要準備充足的武器彈藥儲備,并且在運輸隊配合下建立前沿補充基地,還要督促化工廠加緊制造油性縱火手榴彈和白磷手榴彈。參軍處和各執(zhí)法中尉嚴格檢查參戰(zhàn)部隊的準備情況,并且以之為準,籌劃作戰(zhàn)預案,負責安排各參戰(zhàn)部隊行軍、宿營、展開的作戰(zhàn)計劃,劃分各部隊作戰(zhàn)地域,指定攻擊目標,準備作戰(zhàn)地圖。莊不鳴攜帶的二萬五千分之一的基本地形圖在這里十分有用,畢竟大多數的基本地形還是一致的,已經學會識圖畫圖的斥候,根據這些詳細的基本地形圖,在發(fā)起戰(zhàn)役之前,十分精確的繪制了戰(zhàn)術地圖,修正了地圖中有差別的地方。所有參戰(zhàn)部隊,在訓練中,用這些精確的地圖為藍本,軍官全部要參加沙盤推演。各支戰(zhàn)斗分隊針對即將發(fā)起攻擊的土人營地,建立模擬陣地,由土人雇傭軍模擬守衛(wèi),北海軍作為進攻方實戰(zhàn)演習。
獨立炮兵隊,主力留守北海標津城,畢竟這里是大本營和全部重要倉庫和工廠的所在地,幾乎全部移民的生命財產需要保護,所以最強大的戰(zhàn)斗力量必須留下。不過莊不鳴親自干預,準許獨立炮兵隊派出部分精銳,臨時編組任務群,為攻打堅固目標提供重火力。經過商議,炮兵作戰(zhàn)群派出兩個炮組,編制為四輛履帶車,其中兩輛車拉炮,兩輛車載運炮手和彈藥。另加兩個裝甲擲彈兵車組,編制為兩輛履帶車,攜帶50毫米迫擊炮兩門,6.5毫米水冷機槍兩挺,6.5毫米半自動步槍十二支。加上一輛工具維修車拖帶補充油料,一共七十人的重火力作戰(zhàn)群。重火力作戰(zhàn)群隨第一波陸路戰(zhàn)斗部隊南下,配屬張順昌第一旗隊,目標為西南方最遠的釧路一帶。張順昌為此路總指揮。計劃中重火力作戰(zhàn)群配合第一旗隊完成攻擊后,以BVS10履帶車的強大越野能力,轉頭沿南部海岸東進,一路攻擊沿海土人的過冬營地。張順昌第一旗隊在得手后,就地建立過冬營地,同時清除掃蕩附近殘敵,在補給充足的情況下,建立集中營,收攏投降土人。第二第三旗隊將乘坐探索號,在莊不鳴直接指揮下,從海路趕赴根室半島,搭載一個炮組,編制為兩輛履帶車,其中一輛車拉炮,一輛車載運炮手和彈藥。探索號攜帶大批糧食彈藥和建筑材料,率領幾艘裝備小型柴油發(fā)動機的輕型木制登陸艇。在張順昌第一波陸路攻擊后,向行營發(fā)回電報。然后探索號和登陸艇隊根據張順昌所部戰(zhàn)斗發(fā)展情況行動,如果攻擊順利,不需援軍,則莊不鳴率領海路部隊直接登陸根室半島,自行完成作戰(zhàn)后,調頭向西,匯合東進的重火力作戰(zhàn)群,完成冬季掃蕩計劃。如果張順昌所部戰(zhàn)斗不利,則莊不鳴將率領海路部隊繞過根室半島,放棄消滅根室半島土人的計劃,直接到釧路登陸,支援張順昌所部。當然,計劃如此,具體戰(zhàn)斗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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